一、請各實驗室應確實實施人員管控,確保每間實驗室同一時間之之空間(實驗室或研究室)容納4人以下人數。管控措施建議如下:
(一)經由排班或輪流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以確保室內空間人員於4人以下。
(二)研究室空間有兩個以上門可通行者,可依人事室建議用塑膠帷幕隔起,留有各自通道,得在原研究室分艙辦公。
二、實驗室或研究室內保持 1.5 公尺 社交距離。
三、各實驗室或研究室應避免洽公人員進入。
四、研討會議5 人(含)以上者,均改用線上會議。
五、實驗室或研究室所屬成員如額溫37 ℃以上或耳溫38 ℃以上,應立即請假就醫並休息,不可至校。
六、另實驗室同仁為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須得實施居家辦公之員工者,請依人事室規定(成大人室(發)字第258號)辦理居家辦公相關規定與差假事宜辦公。居家辦公:居家辦公人數以不高於現有人員1/3 為原則。假別部分:職員工實施居家辦公,核給防疫公假(請至差勤系統/國內請假單項下申請,請假類別點選「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應本校措施而衍生之請假」)。居家辦公應符合本校人事室規定(成大人室(發)字第258號)。
七、如有任何疑義,請洽環安衛中心(校內分機 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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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 / 05 / 18 16:50
更新日期: 2021 / 05 / 18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