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訂事項:

109學年度起入學: 必修科目60學分(刪除計算機概論、工程數學、計算理論共9學分;新增電腦網路概論3學分)、通識科目: 28 學分,選修科目:42學分 (系上專業選修須修滿21學分以上,外系選修至多承認 21學分)

109學年之前入學的舊生依各學年度入學時規定辦理, 惟依成大學生選課辦法規定:

一、轉學生、降級轉系學生,應依轉入年級學生之入學學年度為標準。

二、入學之當學年度第一學期即辦理休學者,應依其復學學年度為標準。

資訊系大學部學生依入學學年畢業所需學分,規定如下: 
(1)97-101學年度入學  :必修科目71學分、通識科目:32學分,選修科目: 36 學分。
(2)102-104 學年度入學:必修科目69學分(刪除普通物理學實驗 (一)(二)各1學分)、通識科目:32 學分,選修科目:36 學分
(3)105學年度起入學 : 必修科目69學分(刪除普通物理學實驗 (一)(二)各1學分)、通識科目: 28 學分,選修科目:36 學分
(4)106學年度起入學: 必修科目66學分(刪除程式語言3學分)、通識科目: 28 學分,選修科目:36學分

以上(1)~(4)系上專業選修須修滿18學分以上,外系選修至多承認18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