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補助(公告作業如以下網址)乙案,

http://assistance.osa.ncku.edu.tw/p/406-1051-222886,r91.php?Lang=zh-tw

其中學生申請資格需符合以下二項:

一、家庭經濟資格(任一)

(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符合低收入、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或符合大專弱勢助學金資格者。

(二)108年度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含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者為本人及配偶)。

(三)非屬前項(一)、(二)之情形,但其家庭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導致就學期間經濟困難,可提出具體之佐證資料者(得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紀錄表」證明)。

二、受疫情影響證明:必須提出下列任一文件:

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3.勞動部核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證明文件。

4.勞動部核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證明文件。

5.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6.居家隔離或檢疫證明。

若無上述1~6之文件,另得以7之訪談表代替:

7.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紀錄表。

 

本校為擴大對學生之照顧,如學生未符合家庭經濟條件或無法提出受疫情影響證明者,得檢具「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紀錄表」以為證明。前述有關「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紀錄表」(如附檔),其程序係請同學與系所(主任、導師、職員均可)聯繫進行訪談,並請學生將訪談內容覈實紀錄。因應防疫,訪談方式請以電話訪談、通訊軟體訪談(例如:Line)等方式進行,並請同學將申請文件以email或掛號郵寄擇一方式向生輔組提出申請,生輔組收件後,將主動彙整送請系所單位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