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校多次接獲同學反映,腳踏車停放於校內時,在未被告知或同意之情形下遭竊或遺失。為避免同學因一時貪圖方便,不慎觸法,並造成所有人、遺失人之不便,以下就不告而取他人腳踏車行為,可能涉及之相關法律責任,製作安全宣導公告1(如附檔),請各單位協助張貼公告,共同提醒同學應注意之相關事項。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室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