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主要係提供經濟弱勢學生生活費用,額度依申請學生之實際需求自行評估,每學期得申請6個月,每月最高不得逾1萬元。惟實際核撥之金額得由本校「安心就學濟助管理委員會」視經費及名額之多寡進行審查後核定。
    鑑於本方案經費來源全係仰賴本校校友及各界善心之社會人士主動捐款,為使本方案能長久運作、以嘉惠更多經濟弱勢之莘莘學子,故設有返還之規定,且為減輕申請人負擔,本方案規定申請人得以一次或分次,以不定期與不定額之方式捐還。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且於本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但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

二、全戶家庭年收入以低於前一年無須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額為原則(請參考附件「108年度免辦結算申報標準」),

    另有特殊困難者不在此限(凡因經濟受疫情影響者均屬特殊困難)。

三、108學年度無懲處紀錄。

四、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致影響家庭經濟者、當學期已申貸就學貸款或在校內外服務或社團活動表現優良者將優先考量(需具體說明並舉證)。

五、第 2次以上申請,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平均成績應達65分、研究生前一學期平均成績應達75分。

    但成績如未達規定,經導師或指導教授證明其成績或相關表現確有提升,且有具體事證者,不在此限。

六、當學期已申貸就學貸款或在校內外服務或社團活動表現優良者將優先考量。

★申請金額:每月最高1萬元、每學期以6個月計。

★繳交資料(一、二請下載附件填寫):

一、安心就學濟助方案申請書。

二、安心就學濟助方案承諾書。

三、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父母及全部未婚兄弟姊妹,如有扶養祖父母者亦需提供祖父母資料,記事並不得省略)。

四、全戶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父母及全部未婚兄弟姊妹,如有扶養祖父母者亦需提供祖父母資料,

    惟具「低收入」、「中低收入」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資格者得免提供所得清單)。

五、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影本。

六、學生及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七、歷年成績單(首次申請者免附)。

★獲本方案濟助之學生,於將來有經濟能力時,應以不定期與不定額指定捐款方式,捐還本校。

★受理截止日:109年9月18日(五)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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